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法律服务问题解析

    北京非凡之路编辑摘自法制网消息 2011年底,来自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专业委员会、文化娱乐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等20个专业委员会对接首都的剧院联盟、博物馆联盟、出版发行联盟、影院联盟、影视产业联盟、图书馆联盟6家文化联盟,成立了“首都文化六大联盟法律服务团”,为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、文化企业转制改革、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开展相关法律服务。按照我国国民经济产业类别的划分,文化创意产业一般包括文化艺术,新闻出版,广播、电视、电影,软件、网络、计算机服务,广告会展等产业,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很大,成为当今法律服务的热点领域。

   2013年8月2日,北京律协传媒与新闻出版专业委员会、担保法律专业委员会、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专业委员会、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了“首都文化六大联盟法律服务团、中关村法律服务团——传媒投融资与法律服务高端研讨会”。研讨会的主题是:介绍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案例和实务操作;把握文化产业资本运营与融资上市的理论和法律服务;投资企业与融资企业的交流与合作。研讨会邀请了文化创意投融资领域的10多位专家、学者和律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,首都文化六大联盟部分领导及成员单位、中关村示范区等80多家机构及40多名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法律服务专业律师出席了研讨会。

   一、从国际传媒业发展的经验看传媒与资本的关系

   近些年,世界级传媒集团以资本为纽带合纵连横,滚雪球式发展的特点十分突出。2012年以来,在英美主要经济发达国家,传媒业的收购格外引人瞩目。如:美国探索传媒公司宣布斥资19.4亿美元收购欧洲多个国家电视资产,抢占新兴市场;美国的新闻集团探索频道、CNN等国际传媒公司均通过收购等手段在中东、印度等新兴市场寻找新的投资机会。

   欧美影视传媒业以资本为纽带形成核心企业,并以核心企业来带动相关产业的聚集效应在影视业特别明显,其中资本起到至关重要的纽带作用。美国影视制作业是典型的工业化生产,依靠庞大的企业网络完成产业链上的各个工序。据统计,2011年美国从事影视制作的企业达到10.8万家,遍布美国各州,核心企业集中在加州和纽约,一些国际影视公司或行业名人对产业聚集起到了拉动作用。美国的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、华纳兄弟、迪斯尼等大型影业公司,均在纽约建立了制作基地。目前仅纽约就有大型制作公司17家、独立电影制作公司14家、独立电影经销商12个,每年在纽约生产的影视作品超过300部。纽约还是影视创意人才的聚集区,有大批的导演、制片人及作家也在纽约定居,形成了庞大的广播影视企业的环绕群。这些核心企业以资本为纽带,带动着整个产业网络高速运转,而网络中成千上万的小企业,为核心企业、为整个产业链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创意、动力和人力资源,使整个产业充满了活力。

   在经济发达国家,几乎所有一流的大企业都以不同形式支持和参与文化创意产业。这一现象的政策支持来自于政府多层次文化创意产业投资体制,政府、地方和民间均看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入,使文化创意企业能够迅速发展。据统计,美国400家最富有公司中有72家是文化创意企业。

   二、目前我国传媒业投融资的困境与出路

   与国际传媒业快速发展相比,我国传媒产业发展虽有国家政策支持,但还面临着一些困难,包括融资难、高端人才不足、估值定价困难、创新不足及盗版严重。如何才能走出困境?有与会人员提出,第一,树立文化产业是国家战略的观念,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;第二,加强传媒产业多学科研究,如果理论搞不清楚,实际工作就会产生问题;第三,制度创新,国家虽然制定了文化改革发展规划,但有些制度滞后,需要尽快改革;第四,文化创意产业要走市场化道路,要靠市场,不能靠政府;第五,加大财政投入,但在投资方向、投资对象上要明确;第六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;第七,文化大发展需要建立完整的市场生态环境,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;第八,加快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立法。

   三、影视投融资领域的挑战与机会并存

   当前影视业发展迅猛,投融资市场十分活跃,潜力巨大。如何打造中国影视产业投融资新模式,使之符合影视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律,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。目前我国影视产业双轨制明显,从内容到运行方式均为双轨并行,导演中心制正在逐渐向制片人中心制过度。随着影视市场的逐步完善,制片人开始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,但还无法从根本上把控资金运行。

   我国影视市场的现状是盈利模式单一,缺乏自主创新,电影依赖票房,电视剧依赖电视台,市场收益渠道狭窄。版权监管的不到位也对正版影片的发行和销售产生冲击,直接影响电影衍生产品的发行与销售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,我国影视产业投融资模式单一,电影基本上是电影厂出资拍摄,电视剧由电视台出资,这种模式与社会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明显不适应。目前影视市场投资的主要模式有直接投资、影片预售融资和多方投资合作拍摄;再有就是重大题材的专项影视资金和版权质押银行贷款。但由于我国影视产业市场发育不完善,这些投融资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因素,由此出现一定的市场风险。目前影视行业按照政策导向发展,审片标准过于单一,也影响了投资者的热情和产业发展。

   如何解决上述问题?有与会代表认为,首先,应加大影视版权保护力度,遏制盗版的发生。其次,要注重市场环境营造,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监管体制转变,改善影视投融资环境。随着市场的完善,我国影视投融资环境正在逐步放宽,相关职能部门正逐渐由行政管理向市场监管转变。三是要加强平台建设,构造互联网影视投融资体系。影视产业要想做大做强,不能忽视互联网的作用,三网融合为影视产业的传播不仅提供了广阔的空间,也拓展了融资渠道和盈利渠道。

   四、文化创意产业的法律服务

   文化创意产业的法律服务,不仅要重视事更要重视人。文化创意产业最关键的要素是产生创意的人。按照现有国际上流行的划分,未来社会有四个主要职业阶层,即农业阶层、工业阶层、服务阶层和创意阶层。文化创意产业对创意人才有严重的依赖性,更需要人力资源的激励,可以通过股权激励给重要的创意人才带上“金手铐”,以防止人才流失。

   文化创意产业是创新的行业,尤其是新媒体产业,为之服务的法律服业也需要有创意。这就需要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深入了解文化创意产业的商业模式,了解客户的核心需求,这样才能设计出既符合商业需求,又符合法律规定的方案。将法律人的思维模式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特点相结合,不断学习、不断创新,才能真正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。

   文化创意产业法律服务的核心是知识产权和投融资。一部电影的形成,从剧本到拍摄,从拍摄到发行,到衍生产品,这些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,不懂知识产权,就很难真正了解这个行业。文化创意产业要做强做大,离不开投融资的资本运行模式,包括政府投资、电影基金、私募股权投资、银行贷款、版权预售、赞助、广告等等,这些都亟须研究。

   可以预见,随着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,文化创意产业的法律服务领域会越来越广阔。

创建时间:2014-03-20 00:00